内幕:喝涂料!傍名牌!无甲醛!零voc!这些涂料企业怎么了?
在这个物欲横流、风波四起的时代,利益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一些人的风向开始发生偏离,就拿正站在风口浪尖的权健来说,权健一事正闹的沸沸扬扬,联合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之后,认为权健存在涉嫌夸大宣传的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关于虚假宣传,是否只存在于这一行业?答案是否定的。涂料行业也滋生了很多滥竽充数、浮夸宣传等等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现象。近日,据涂料采购网不完全了解,近年来涂料行业虚假宣传为数不少。
德国品牌“都芳漆”曾因其宣传“无毒”特点遭起诉。该事件发生在2005年,当年6月28日海淀法院证实已受理此案。虽然德国品牌的“都芳漆”一直据理力争,认为国家并没有要求要将有毒物质标注在包装上,但是显然在包装袋上印制“无毒”字样也是违反了广告宣传的基本法则。
涂料行业“傍名牌”现象也是层出不穷,部分企业通过将自己的商标设计成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图案或取相似的名字以此来混淆视听,试图误导消费者,以此获得暴利。早在2012年10月21日,闽侯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对一家冒充‘三棵树’专卖店”的涂料店作出了行政处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
2014年3月,江苏省南通市某涂料企业擅用“雅士利”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被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雅士利(南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使用含有“雅士利”字号的企业名称,在当地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014年10月,石狮工商局祥芝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家装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祥芝赤湖工业区一涂料生产销售厂家在其生产销售'博工'牌涂料外包装正面印上'伟创集团(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在正面右下角标注'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质量承保'字样。执法人员怀疑这些涂料可能冒充港企生产,涉嫌虚假宣传。随后经工商部门查实,'伟创集团(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无参与上述涂料生产、也无从事涂料相关业务,该产品也未取得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质量承保。
2017年蔻帝艺术涂料刚进入市场还不到一年,由于代理分销进展缓慢,市场认同度不高。于是总代理商迫切想提高品牌知名度,便在品牌包装宣传上采取“蹭热点”、弄虚作假等手法。就把自己包装成久经市场考验的老牌子以此来误导消费者。此次被上海工商查实,已经对蔻帝展开立案调查。
同样的事在2018年再次上演,11月2日,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蔻帝”在明知蔻帝艺术专用封固底漆、蔻帝水性金属漆、蔻帝吉德洛彩艺系列、蔻帝德克拉彩艺漆、淘儿仕诺美墙面漆等5款涂料产品含有不同含量“游离甲醛,mg/kg”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g/L”的情况下,为突出进口涂料产品安全、环保的特点以达到促进销量的目的,将标有“无甲醛、零VOC”标识的中文标签加贴于上述5款涂料产品上并对外销售。10月29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蔻帝”送达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上海“蔻帝”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举行听证要求,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听证及陈述、申辩权利。
“喝涂料”能带来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18年前富亚第一个喝涂料,作为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就是营销高手。现在,某知名水漆品牌的经销商还在喝涂料,确有过分营销之嫌。原始而暴力营销的方式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时期,“能喝”不代表无毒,消费者更看中的是品牌口碑,而不是“能不能喝”。“喝涂料”换不来客户,相反极有可能适得其反,稍有不慎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与其用喝涂料证明环保优势,
不如用创新去证明技术优势。
水性科天高调宣传无毒家装
2018年5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型门店销售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斥重金宣传“无毒家装”的水性科天上了质量“黑榜”,旗下竟然有三款产品被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但从此次抽检结果来看,水性科天旗下三款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均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很显然与其宣传的“无毒家装”相违背。
2018年8月1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决定对BenjaminMoore&Co.Inc,ImperialPaints,ICPConstructionInc.以及YOLOColorhouse等4家公司产品问题引起的纠纷案延长公示期,这些公司涉嫌产品虚假性宣传,宣称其涂料为“零VOC产品,且在施工期间或施工后,涂层不存在任何VOC释放”。根据委员会公布的纠纷案内容,上述涂料产品也宣称对敏感人群(包括婴幼儿、儿童、孕妇等)不构成任何安全风险。然而,FTC认为这些公司拿不出任何支持性证据,涉事公司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产品问题引起的纠纷。
那么到底市场上是否真的存在零VOC的产品呢?涂料分为零VOC和低VOC,零VOC不是真的为零,而是很接近零。一般成膜助剂,溶剂,助剂等是VOC产生的主要因素。近几年国家加大对人居环境的保护,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严格控制VOC含量,并就VOC含量超标对人体伤害作了大量的宣传,在消费者日益关心居室环境的情况下,将VOC误解成了一种“毒气”,避之唯恐不及,购买涂料自然要买“零VOC”的。但“零VOC”是否真的为零,广大消费者还需要擦亮自己的双眼。
按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虚假宣传”是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通常也称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分为两类:一类是虚假宣传,一类是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内容与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不符。如将非获奖产品宣传为获奖产品。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
“暴利之下必有勇夫”,在涂料工业快速发展的几十年里,“傍名牌”、“价格战”、“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各大涂料企业为了能够提升效益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然而,当整个市场的红利优势消失的情况下,一切都将会“尘归尘,土归土”。能够在未来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的企业一定是依靠品质,如果一个没有品质的企业,即便是宣传做再好,也无济于事,终将被市场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