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今年第二轮环保督查,八个重点您都清楚了吗?
2018环保督查让整个化工行业风声鹤唳,然而一波未停一波又起,进入2019年,即将开始的第二轮环保督查中,各家企业务必都要做好迎接准备,而笔者将较为重要的八个检查要点给大家普及一下。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而笔者认为也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2、污水排放口监察
(1)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
(4)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检查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6)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复核
(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3)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4、排放水质
(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1)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2)笔者认为还包括检查处理后废水的回用情况。
废气污染检查废气污染检查主要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1、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1)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2)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2、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1)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3)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销、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4、废气排放口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2)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3)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4)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5、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查查核有没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转移需要注意: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3)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
(4)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年度排污申报检查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三十五条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第三十九条,其实施细则第八条,《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六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等,都对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作出了规定,这是义务,也是可以处罚的。另外查查有没领排污许可证。
环境统计信息检查
环境统计信息指的是按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给出的能概略描述环境资源和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的计量信息。环境统计的范围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以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事项。环境统计的类型有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调查和不定期调查。定期调查包括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等。
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查
(1)专项行动将贯穿“五步法”(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要求,通过现场摸排核实,发现问题并分类处理;
(2)通过实施部级或省级挂牌督办,督促地方政府整治到位;
(3)通过对挂牌督办问题适时组织巡查回头看,对现场处置工作不力,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或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专项中央环保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环保部门督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环保部门督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
上述均为最新开展环保督查的重点检查内容,笔者再次提醒各家企业,在搞好生产销售环节的同时,对于这些细节务必要处理妥当为上!
环保监察时企业一定要切记:
1.建设单位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处理设施、场所。
2.不得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私设暗管、私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3.在禁止建设区域内违法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符规划。
在环境问题日益被放大和关注的今天,涉及到大气、水、土壤污染情况的每一次督查,都为公众和舆论所关注。人们期待,每一次的督查,都能真实反映环境面貌,回应民意呼声,真正发挥效力,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而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新一轮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