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化工企业严重排污!4名负责人被警方带走!
靖江市的水源地检测发现有污染现象,种种疑点指向了距离两市边界上游2公里处的化工厂——江苏圣泰科合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圣泰科)。
泰兴警方也在去年底监测到网民所发微博的信息,“虹桥镇江边的化工厂经常大半夜朝河里放污水,村民举报了多次,各种踢皮球。”
泰兴环保局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2018年12月28日晚,环保部门在突击检查时发现江苏圣泰科排污系统中一根软管直接插入雨水井中,涉嫌向长江直排污水。经过对雨水井水质检测,化学需氧量高达3300mg/L,超过标准值33倍,氨氮含量也超出标准值。
菜不能吃水不敢喝,大量村民已搬走
1月8日晚和1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在这个靠长江的江苏圣泰科看到,厂房距离八圩村最近之处不足1公里,工厂排除的废气萦绕在八圩村上空。
1月8日晚,上游新闻记者在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工业园区中丹路的江苏圣泰科厂区外看到,生产区烟囱里冒着白烟。厂区办公楼除标注江苏圣泰科外,还悬挂着“中丹医药院”的灯箱。紧邻江苏圣泰科的八圩村里大多数都没有亮灯,有的还紧锁大门。部分村民家前后屋空地上种满了蔬菜,这些蔬菜已经成熟、甚至枯萎,却无人采摘。
1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再次到八圩村发现,很多村民门前都贴着房屋出租的信息。
“这里污染重,经济条件好的村民都搬到市里去了,现在村里住的大部分是在化工厂打工的人。我们这里距离长江不到1公里,以前都是用长江支流流过来的水浇地,现在水井、水塘都不能用了,打上来都是浑浊的,一股药味,种的菜更不敢吃。”村民表示,此前还有人每年往水塘里下鱼苗,后来鱼一片一片地死,也就没人再用水塘和水井的水了。
江苏圣泰科和长江,泰兴市和靖江市的分界线。
“我们村有一家3口,都患了癌症;还有人得了白血病,发现没多久就去世了。”村民们怀疑患病原因与当地的污染有关。
村民们还提到,他们此前曾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也向村委会反映过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的情况,但没人来处理。甚至有村委会干部还表示,他们如果向上汇报“乌纱帽”就没有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当地长江边上的化工厂,仅剩江苏圣泰科一家。对此说法,上游新闻记者在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得到了证实。
对于江苏圣泰科被村民指认向长江排污一事,徐勇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应:“厂子的污水以前是自己检测合格后排放,近两年虹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成后,则全部通过前期预处理后,进入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泰兴环保局公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显示: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徐勇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排污数量具体还没有完全统计,也没有结账。”
此前,八圩村村民对上游新闻记者说,“年初的时候,这个厂的几名负责人都被公安抓了。”
徐勇回应称:“被公安机关带走的人只是配合调查。2日下午带走了两个,3日下午带走了两个,至今还没有回来。早已经超过24小时了,是不是已刑拘不太清楚。我们了解到,公安机关采取的这些强制措施,是针对他们个人的。”
徐勇表示,至今未归的4名管理人员分别为分管安环社责部(安全、环保、职业危害)的副总经理、安环社责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安环社责部经理助理和污水排放管理负责人。
目前,官方尚未披露水源地遭污染的具体情况。
徐勇否认该公司向长江直接排污,“环保部门经常来检查,也发现过不到位的情况,被要求整改过,也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不存在向长江排污的情况。”
环保突击检查,雨水井污染物超标33倍
2018年12月30日,泰兴市环境监测站的环监(污水)字(2018)第(158)号监测报告显示: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标准,化学需氧量标准限值为100mg/L,送检样本值为3300mg/L(超标33倍);氨氮标注限值为15mg/L,送检样本值为29.6mg/L。
泰兴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2018年12月28日下午5时左右,我们接到虹桥镇副镇长发来的一份泰兴公安信息快报,分管领导还作出迅速处理的批示。我们当晚到江苏圣泰科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排污系统的三通接口上有一根软管直通雨水井,但软管里并没有水。执法人员打开雨水井对里面的污水进行检测发现,井中的水质PH值为中性,但取样送检后的检测报告却发现,雨水井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量超标。我们怀疑该企业有通过雨水井向长江直接排污的嫌疑。”
2018年12月30日,针对江苏圣泰科涉嫌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案,泰兴环保局出具了《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审批表中提到:2018年12月28日晚,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02车间污水收集池旁有一根管道设有三通装置,三通装置一侧有软管,软管一端插入雨水井内。经对雨水井内积水采样检测,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行为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对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的情况,江苏圣泰科安环社责4名负责人分别接受了环境执法人员询问。102车间工艺员供述:“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先收集到车间废水储罐内,再通过管道排放到车间西侧废水收集池里,然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焚烧炉旁边的废水储罐,最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置;车间罐区雨水收集池专门收集罐区初期雨水,然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公司污水处理站,不进车间废水收集池,后期雨水通过三通装置上安装的软管排至污水池旁边的下水道窖井。”
当执法人员问及将后期雨水直接排至污水收集池旁边的下水道窖井前,是否对后期雨水进行检测化验时,该工艺员称:“不检测,完全凭经验。”并表示对后期雨水排至下水道窖井后如何收集处置并不清楚。
泰州市环保局对江苏圣泰科涉嫌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案的立案审批表。
知情人士称:此次环保案由靖江市公安局侦办,一方面是水厂位于靖江市境内,另一方面靖江市有关方面一直怀疑江苏圣泰科对靖江的水质造成了污染,存在违法向长江排放废水的情况。泰州市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后,为靖江市公安局的侦办提供了线索和相关证据。
泰兴环保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江苏圣泰科就因水污染设施未经验收被处罚20万元;2016年又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被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金10万元,“这家企业一直是我们重点监控的企业。自2015年起,我们先后对该企业进行了32次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罚。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我们绝不手软,发现一起必将严肃处理一起。”泰兴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