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转水”不可逆,看看2018年各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令!
导语: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政策倒逼,各地环保政策相继出台,“油转水”已成为中国涂料行业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水漆时代已经来临,下面,我们来看看各地政府在2018年发布的各项政令。
湖南在行动
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蓝天保卫战”方案》强调,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建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湖南省是我国首个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的省份。
山东在行动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山西在行动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北京在行动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自2019年1月起,使用公共财政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铁路维护等各类工程,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建筑涂料、胶粘剂。
河南在行动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河北在行动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进汽修行业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广东在行动
在《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0年,大幅提高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推广应用水平,替代比例分别不低于60%、60%和30%。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到2020年底前,珠三角基本实现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
浙江在行动
《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江西在行动
《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广VOCs含量低的涂料、溶剂等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排放。
天津在行动
《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通知》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在全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吉林在行动
《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
上海在行动
上海市此前发布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该《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涂料、油墨行业基本完成从高VOCs含量产品向低VOCs含量产品的转型升级;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使用的涂料、油墨等原辅料基本完成由高VOCs含量向低VOCs含量的转型升级。
《行动计划》还要求,到2022年,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集装箱制造等重点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汽车制造行业:到2022年,汽车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船舶制造和维修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8年,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水性涂料或高固分涂料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9年,使用比例达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9年,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陕西在行动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各市制订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求。
京津冀在行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源头控制。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 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550 克/升。北京、天津、河北省(市)严格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加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2+26”城市中其他城市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参照执行。积极推进汽修行业使用低VOCs 含量的涂料,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 含量不高于540 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 克/升。
云南在行动
《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内蒙古在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子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推进全区石化、化工(含焦化)、制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每个行业实施1-2个重点示范工程。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全面推进汽车、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并实现达标排放。
贵州在行动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点整治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安徽在行动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甘肃在行动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
江苏在行动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
近几年,国家对VOCs排放的要求非常严格,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控制VOCs排放总量的明文要求,而且从2018年1月1日起还对苯、甲苯等VOCs征收环保税,因此继续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外部成本将大幅提升,水性涂料的经济性开始凸显。随着政府“禁油令”的密集出台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水漆新时代已经来临!
湖南在行动
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蓝天保卫战”方案》强调,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建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湖南省是我国首个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的省份。
山东在行动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山西在行动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北京在行动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自2019年1月起,使用公共财政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铁路维护等各类工程,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建筑涂料、胶粘剂。
河南在行动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河北在行动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进汽修行业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广东在行动
在《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0年,大幅提高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推广应用水平,替代比例分别不低于60%、60%和30%。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到2020年底前,珠三角基本实现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
浙江在行动
《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江西在行动
《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广VOCs含量低的涂料、溶剂等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排放。
天津在行动
《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通知》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在全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吉林在行动
《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
上海在行动
上海市此前发布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该《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涂料、油墨行业基本完成从高VOCs含量产品向低VOCs含量产品的转型升级;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使用的涂料、油墨等原辅料基本完成由高VOCs含量向低VOCs含量的转型升级。
《行动计划》还要求,到2022年,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集装箱制造等重点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汽车制造行业:到2022年,汽车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船舶制造和维修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8年,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水性涂料或高固分涂料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9年,使用比例达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19年,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陕西在行动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各市制订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求。
京津冀在行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源头控制。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 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550 克/升。北京、天津、河北省(市)严格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加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2+26”城市中其他城市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参照执行。积极推进汽修行业使用低VOCs 含量的涂料,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 含量不高于540 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 克/升。
云南在行动
《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内蒙古在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子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推进全区石化、化工(含焦化)、制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每个行业实施1-2个重点示范工程。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全面推进汽车、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并实现达标排放。
贵州在行动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点整治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安徽在行动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甘肃在行动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
江苏在行动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
近几年,国家对VOCs排放的要求非常严格,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控制VOCs排放总量的明文要求,而且从2018年1月1日起还对苯、甲苯等VOCs征收环保税,因此继续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外部成本将大幅提升,水性涂料的经济性开始凸显。随着政府“禁油令”的密集出台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水漆新时代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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